关于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审验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2-18 】 【选择字号:

区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已登记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进行2013年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年检对象是已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各类法人事业单位。

二、年度审验的内容

1、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需求的资质;

5、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1、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年度审验的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认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资产、主管部门、隶属关系、机构规格、编制等主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填写《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5、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四、有关要求

1、事业单位年检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年检,对依法开展业务、取得良好业绩的事业单位权益予以保护;对业务萎缩、固定资产流失,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依照《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2、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要求,所有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实行网上年检,各单位要同时办理网上和纸质年检。各事业单位先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完以后返回本单位一份,然后对照审核完的表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表格,填完提交甘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网上审核合格以后,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到登记管理局贴事业单位年检标识。

3、根据区编办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印章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甘区机编[2014]3号)文件要求,今年的审验工作各单位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备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按照有关规定,年检工作从2014217日至3月12日集中审验,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年检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在《张掖日报》上刊登公告,对所持法人证书予以注销。

    联系人:冯晓静   电话:8235719

  附:附件1:甘州区2013年度法人事业单位年检安排表

 附件2:甘州区2013年度法人事业单位年检相关表格

 附件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备案表

                    

                                     甘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