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中共甘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现就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登记的法人事业单位中,按10%抽取比例随机抽取了2021年度随机抽查的事业单位名单。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三、抽查内容
1.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照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标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1.有无涉及诉讼情况;
12.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四、抽查方式
各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被抽查事业单位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抽查内容,开展认真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年度信息公示核查登记表,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登记表和自查报告送至区政府主楼1232办公室。
五、抽查单位
甘州区马神庙街小学、甘州区靖安乡卫生院、滨河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州区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州区上秦镇中心学校、张掖市甘州区委党校、张掖市甘州区城市垃圾处理厂、甘州区沙井镇中心卫生院小河分院、甘州区殡葬执法监察大队、张掖市第六中学、甘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甘州区碱滩镇中心学校、甘州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甘州区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甘州区抗旱防汛服务队、甘州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张掖市第三中学、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州区地震局、甘州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 纪凡婷
联系方式:18993608393(钉钉同号)
附件:甘州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信息公示核查登记表
中共甘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