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中共甘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工作的通知
区委各有关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为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均属于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已经转为企业或已撤销、整合的事业单位,不再参加年度报告公示,由举办单位按规定在3月31日前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将到期的事业单位,参加完年度报告公示后,按程序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年度报告时间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分为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公示两个阶段,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3月31日,年度报告书报送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各事业单位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网址:https://gjsy.scopsr.gov.cn/)进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有关项目,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章的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
(二)网上审核。年度报告网上申报后,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出具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并审查。
(三)报送材料。事业单位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由举办单位审核盖章后和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一同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
(四)网上公示。登记管理机关分批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各事业单位拍照上传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因涉密等特殊情况,不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的,由事业单位通过线下渠道书面报送相关材料,并提交举办单位出具的不向社会公示的书面意见。
四、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做好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对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
各事业单位2026年3月31日前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给予书面警告,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暂扣《事业单位法人》并列入失信单位,冻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联系人:吴 桐 联系电话:8866639
附件:甘州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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