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5 】 【选择字号:

甘州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16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服务功能,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22月底,对全区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摸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底数,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提高事业单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的质量和效率。

三、实施范围

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四、主要内容

在认真核查、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对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情况进行清理规范。

(一)机构方面

按照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整合或规范。

1.应撤销的事业单位: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原承担职责任务消失没有存在必要的等。

2.应合并的事业单位: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职能交叉、设置不合理的等。

3.应规范的事业单位:机构名称不规范、建制不明确的;职责交叉、任务不明晰的;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的等。

(二)编制方面

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事业单位已转制为企业或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的,注销法人登记,收回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科级干部职数未核定的,依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三)人员方面

按照按编定岗、按岗定员的要求,集中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使人员经费供给渠道和所在单位经费形式相一致,人员身份和单位性质、编制类别要求相对应。

五、组织实施

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从20119月开始,20122月底基本结束。

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区编办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查找所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机构名称不规范、建制不明确、职责任务不明晰、领导职数未核定、内设机构不合理、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并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报送区编办,由区编办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清理规范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区编办。

六、工作要求

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步骤和基础环节,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和依据。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清理规范任务按期完成。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新设事业单位,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区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