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长安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选择字号:

甘州区长安乡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甘州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要求,确定长安乡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机构设置

长安乡党政机构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同时承担人大、人武部具体事务,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工青妇、精神文明、统战等工作,负责乡镇应急和综合协调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社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保、民族宗教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力度,充实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扩大技防覆盖面、巩固创建平安建设成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普法宣传和信访及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人员编制

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3名、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社会发展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

(二)事业单位

1.机构设置

长安乡事业机构设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中心牌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主要职责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渔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工作。负责农作物林木和草原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预测、预报、防止和处置,做好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工作。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乡村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影视服务工作。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人员编制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9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文化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长安乡核定行政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8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乡长兼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乡长1名,副乡长3名;人大主席1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事业编制37名。另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 单列财政所编制4名。

四、附则

本方案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