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选择字号:

甘州区水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0]9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0]59号)精神,设立甘州区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库区移民工作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水务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落实水法规、规章的决议、命令和行政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区跨乡镇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及水事纠纷的调处。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根据区政府授权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初审小型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全区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国家和部、省及张掖市颁发的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安和质量监督。主管黑河甘州区段河道及禁采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十)组织协调水利行业的水电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一)承担甘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区内跨乡镇河段和城区防御洪水预案及全区中型水库和重要小(一)型水库度汛方案;与相关乡镇共同制定其它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度汛方案;对黑河甘州区段分蓄洪区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防汛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归口管理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

(十三)负责全区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涉外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水务系统人事劳资、养老保险、统计、档案等工作。

(十五)负责水务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州区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

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监督及下属各单位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负责公文处理、对处宣传、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文印、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报刊征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干部任用、人事调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处理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信访督办工作;承担水务系统信息网络的运行和管理维护,负责办公平台、公文信息发布、上传下达和网络保密安全工作;负责对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水务系统机关、各家属区后勤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环境美化、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二)灌溉防汛抗旱股

负责区内黑河调水工作,组织编制水量调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承担黑河调水督察;负责全区灌溉管理工作,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实施科学配水、调水、节水、保证农田适时灌溉、均衡受益;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作正常运行,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指导和管理水利开发和综合经营工作;负责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依法对全区范围内的河道、水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抗旱设施的保护管理等进行监察。

(三)工程股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定水长期供求计划;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工作;负责全区水利中长期及年度建设计划的安排实施、工程验收;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制定地方性水法规、规定和制度;负责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农村水利、牧区水利、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对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全区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组织筹集各渠道用于水利建设资金;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审计、监督检查各项专项资金和水费使用状况;对全区水利系统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水利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审计工作;主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