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甘州区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选择字号:

甘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甘州区中小企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19号)和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058号)精神,设立甘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由原区经济委员会、区乡镇企业局(区中小企业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划给区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责

1.区经济委员会的职责。

2.区乡镇企业局(区中小企业局)的职责。

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职能。具体包括:拟订工业发展战略、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审批和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4.盐业行政管理协调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和产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和综合指导;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分析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应急管理,负责工业运行生产中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负责协调盐业行政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甘州区境内石油和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联系协调在甘州区的中央、省、市企业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并监督使用;审批、核准年度确定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强化“工业强区”战略研究,对“工业强区”的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跟踪服务、监督检查;承担工业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搞好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指导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区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制定全区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负责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监察、能源审计;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承担区节能减排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工业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帮助企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服务,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对企业执行财经制度、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薪制的考核兑现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协调工业企业上市推荐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

(十)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推进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管理信用服务机构;推进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二)领导和管理党委所属各企业党总支、支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监察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公务员管理、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及联络接待、安全保卫、公益劳动、卫生绿化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行政经费和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协调办理大苦水及康隆寺煤矿办事处有关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对党委所属党总支、支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负责党委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党员党风、党纪教育及奖惩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及党内统计年报表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研究提出年度工业经济运行、经济效益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及中小企业日常运行,承担各项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生产调度;负责制定涉及国民经济运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考核并提出奖励意见;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薪制的考核兑现工作;负责煤、电、油、气、运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的申报、管理使用;负责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协调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协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石油、天然汽管道的安全运行工作;承担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三)技术创新科

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省、市重点技术创新、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等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负责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深化企业改革和体制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工业企业上市推荐工作。

(四)信息产业科

负责管理和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五)项目投资科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制定全区中长期工业项目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工业项目建设任务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并负责办理核准、登记备案、申报等相关手续;对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指导、跟踪服务、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考核,并提出奖励意见;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筛选储备工业发展后备项目,建立和完善项目库;负责做好项目的衔接、统计、验收、考核等工作;承担区工业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以上5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四、人员编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区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兼)、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