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州区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州区物价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0〕9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0〕58号)精神,设立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州区物价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包括研究提出全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将库区移民工作职责划给区水务局。
(二)划入的职责
原甘州区物价局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手段。做好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要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依据国家和省上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着力研究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措施,使各产业内部协调发展,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并协调和监督其实施,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区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正确指导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全面掌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提出投资调控的政策措施;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外资项目)的布局和监督实施;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筛选确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投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竣工验收等各项管理工作和稽查工作。
(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方向,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引导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对已确定或批准的重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最大限度的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及外资对我区项目的投入。及时做好项目的搜集、筛选、确定和考察,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及管理工作,搞好项目的咨询服务,定期收集和发布项目信息,引导银行投资。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的编制、上报,组织论证审批等协调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有关招投标法的实施办法,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组织全区跨部门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八)分析和研究全区经济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势,对全区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及时研究对策,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情况和建议;掌握全区经济发展动态,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建议;统筹安排全区人、财、物,协调各行业之间的经济关系,综合研究各种经济调节手段和有关政策,为区委、区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
(九)搞好宏观经济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与财政、金融等部门通力配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负责搞好全区国防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指导、促进全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制订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抓好重要物资供需平衡和储备,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组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控物价总水平。
(十一)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策略,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
(十二)抓好国土资源的保护利用,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扶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以工代赈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十三)根据国家和省、市提出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利用国外资金的战略、方针、政策,提出我区利用外资的重点和投向。
(十四)参与研究社会事业(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人口、民政、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好同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区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区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区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承担全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
(十六)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负责规范全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障性住房价格、廉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实施管理。
(十七)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车辆调度管理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及目标和措施;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状况,进行宏观预测、预警,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有关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综合性建议。负责搞好全区国防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三)经济体制改革科
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见;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体改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负责拟订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组织指导企业依法进行改革,审批各类企业改制方案,指导企业规范化运作;承担全区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兼并、租赁、破产工作;负责做好农村体制改革的政策衔接协调工作,稳步推进全区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开展养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参与、协调有关部门专项改革,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汇总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完成情况,研究提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的宏观调控措施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按月、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负责全区农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相关国债、国补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相关项目的备案、审批、转报和招、投标监督及竣工验收;抓好相关重点建设项目筛选确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及管理工作,搞好项目的咨询服务,定期收集和发布项目信息,引导银行投资;负责“以工代赈”建设计划;负责全区墙改工作,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策略,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与管理;负责全区交通、商贸、外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国债、国补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相关项目的备案、审批、转报和招投标监督及竣工验收;负责相关重点项目的筛选确定和储备库建设;负责拟定全区交通、商贸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商贸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区产业发展情况,组织贯彻和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的落实。
以上4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物价局局长1名(兼)、副局长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