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选择字号: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市委发[2010]9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发〔200916号)精神,结合甘州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精兵简政,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结合地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推进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政府管理间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对工业、农业和农村、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等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和监管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进一步合理界定各部门职责,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重点梳理和解决区政府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规范部门职责管理。把明确和强化责任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赋予政府各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三)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1.组建区农牧局。将区农业局的职责、区农业办公室、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区畜牧兽医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区农牧局。畜牧职能调整后,原区畜牧兽医局更名为区兽医局。区农牧局挂区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区农业局、区农业办公室。

2.组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区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区乡镇企业局(区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区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区经济委员会、区乡镇企业局(区中小企业局)。

3.组建区交通运输局,将区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区交通局。

4.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行政职能整合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牌子。

5.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区人事局的职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原区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不再保留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组建区文化委员会。将区文化出版局的职责、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区文化委员会。区文化委员会挂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区文化出版局。

7.将区商务局由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8.在区政府办公室挂区信访局、区法制局、区民族宗教局牌子。

9.不再保留区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物价局牌子。

10.将区粮食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商务局,在区商务局挂区粮食局牌子。

区政府机构改革后,共设置24个政府工作部门(详见附表)

(四)规范机构设置

区政府工作机构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对议事协调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要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坚决撤销,对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置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清理、归并或撤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五)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区政府工作机构设置不得突破规定限额,也不得在限额之外自行设立其它机构。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改革后不突破省编办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对区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重新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备案制度,加强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组织实施

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要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平稳进行和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20106月底完成。

附件:甘州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