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
甘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会议制度
为促进办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主任会议
(一)主任会议是编办的主要决策形式。重大问题一律提交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经主任会议审议讨论后,提请区编委或区委、区政府决定。
(二)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由主任召集并主持。综合科负责人一般列席会议,需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与议题有关的其他科(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主任确定。
(三)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以及中央编办、省编办、市编办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研究确定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具体措施。研究审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法规、规章的办法措施及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
3.研究审议须提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4.研究编办有关机关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机关各科(局)工作人员的推荐、岗位调整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5.研究审定机关财务预算决算事项,研究决定重大经费开支事项。
6.研究安排重要工作及需要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由编办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有关工作和临时性的重要工作。
三、会议组织准备和会议纪要的签发
1.凡提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审定的事项,经主任会议审核后,主办科(局)要认真做好准备,写出简明扼要、主题突出、有具体明确意见的汇报材料。编委会议题收集、日程安排、会议通知、材料把关审核、会议记录、文书档案等项工作,由综合科承办。列席人员由综合科报请主任确定。主办科(局)要根据主任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形成的意见,将议题和汇报材料及时修改完善后交综合科汇总。编委会议议定的事项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综合科负责整理,经主任审核后按程序送签。
2.凡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主办科(局)要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涉及其他科(局)业务,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尽量协商一致。会议议题收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书档案等项工作,由综合科承办。列席人员由综合科报请会议召集人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事项,由相关科(局)准备。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如需形成纪要,由综合科或相关科(局)负责整理,主任签发。
3.会议决定的事项,主办科(局)要抓紧办理,贯彻落实。综合科负责催办、督查,并及时向办领导汇报。